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这是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被非常准确的翻译为:“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把这句话用到面临移植选择的淋巴瘤病友身上,恐怕是再恰当不过了。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事关生死的重大选择。可惜的是,这个问题没有正确答案,换句话说,我们恐怕永远无法知道,当初作出的选择是对的,还是错的。
但是我们必须作出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如果有,我们都会选择躺在海滩上晒太阳,而不是躺在病房里纠结移植还是不移植的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是移植?移植真的很可怕吗?不做移植会有什么后果?好吧,下面我来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淋巴瘤患者来说,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面临异体移植的问题,所以这里的探讨仅限于自体移植。)
什么是自体移植?窃以为把自体移植叫做“移植”是有点误会的,明明是自己的骨髓,自己的造血干细胞,不过是出去走了一圈,最后又回到了自己的体内,怎么就成了“移植”了呢?所以,有学问的人都把自体移植叫做“自体外周造血干细胞支持下的大剂量化疗”。如果你和病友聊天,碰巧他(她)是个小白,那么你一定要用“自体外周造血干细胞支持下的大剂量化疗”这个词来代替自体移植,虽然很拗口,但是小白听了一定会对你顶礼膜拜,下次见了你都会觉得特别高大,需仰视才见。
一旦你真的搞懂了这个词,你会发现,原来大剂量化疗才是实质,造血干细胞的提取和回注只不过是配合大剂量化疗的手段。原理很简单:化疗就是把具有细胞毒性的药物注入到体内,去杀死分裂快的细胞,因为淋巴瘤细胞一般都比正常细胞分裂的快,所以杀死的大部分都是淋巴瘤细胞。但是,一部分正常细胞分裂也很快,例如口腔黏膜细胞,毛囊细胞等,更重要的还有骨髓中的造血细胞,这些细胞也会成为化疗的牺牲品。在常规化疗中,每一个化疗药物都是有剂量限制的,超出这个剂量限制,就会有危险。口腔黏膜破坏了,大不了多用点漱口水,咬牙坚持一下就行了;毛囊细胞破坏了,大不了长得像葛优,形象可能受点儿影响,可是还省洗发水呢;可是如果骨髓中的造血细胞被破坏了,那人就先挂了,还治个什么淋巴瘤啊。于是,科学家们想出了一招,就是在进行大剂量的化疗之前,先把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动员到外周血中去,再用血细胞分离机给分离出来,然后给冻上,等到大剂量化疗结束,患者的骨髓造血功能完全失去后,再回注到外周血中,这些造血干细胞会通过“归巢”效应回到骨髓中,进而恢复患者的造血功能,相当于“起死回生”。
这一招很妙吧?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什么情况下需要这种大剂量化疗呢?简单的说,就是那些存在耐药的淋巴瘤细胞的。至于什么分期啊,分型啊,国际预后指数啊,各种不良预后因素啊,这些与移植的关系,大部分病友是搞不懂的,也不必要搞得很懂。你只需要了解大剂量化疗的目的就行了:是为了消灭任何残存的肿瘤细胞。没有人一上来就直接移植的,既然在6到8轮的化疗后,依然有可能存在肿瘤细胞,那么一定是耐药的瘤株;既然在常规化疗后复发了,那么也一定是耐药的瘤株。有人可能觉得耐药这个词很扎眼,都耐药了,是不是没救了?其实耐药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耐药的情况。一个很硬的核桃你用锤子砸不开,那你用万吨液压机试试!通常所说的耐药是指消灭同样数量的肿瘤细胞需要的药物浓度成倍的增加,一般是2到5倍。而在自体干细胞的支持下,医生就敢用超大剂量的化疗药物,比如说常规剂量的十倍,来消灭耐药的肿瘤细胞,希望能毕其功于一役,让淋巴瘤彻底不再复发!
这么好的大招,为什么不一上来就用?原因有三:一、移植虽然有效,但是只能用一次,最多两次,在肿瘤负荷较大的情况下不足以消灭所有肿瘤细胞;二、有较大的副作用,例如远期二次肿瘤的发生,生育能力的失去等;三、痛苦指数比较高,如果说常规的CHOP方案痛苦指数是5,那么那些含铂的二线方案的痛苦指数大概是7,而移植的痛苦指数应该是8-10!
那么,到底是移还是不移呢(古人早就说了,贫贱不能移,所以如果要移,先准备十几万吧)?原则性的说,如果是侵袭性的淋巴瘤,例如弥漫大B,外周T什么的,别人4疗或者6疗就CR了,你8疗才勉勉强强的CR,医生建议移植,那就不要犹豫了,听医生的吧;如果是复发的,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移植是治愈的唯一希望。如果是惰性淋巴瘤,一般CR1(首次缓解)后是不推荐移植的,CR2后就需要考虑移植的问题,CR3后就要非常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如果出现了大细胞转化,那么无论是第几次CR,都建议移植!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希望大家都不需要面临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