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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报告NK/T细胞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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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录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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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8 21: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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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图片清晰吗,不清晰的话看以下文字。
头颈部放疗患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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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放疗前准备
1. 口腔处理:放疗前需进行拔除残根、拔除活动齿、拔除阻生齿、清除牙石、治 疗牙龈炎症等口腔处理,减低后果严重的放射性下颌骨坏死的发生几率。要求 拔牙后 3 周(至少 1-2 周)行放疗,放疗后 3 年内不做下颌骨有创性处理 (拔 牙,镶牙等) 。
2. 剪发:头部放疗前应将头发修剪整齐,越短越好,最长不遮盖耳廓。放疗行面 罩固定后,至放疗结束前不得剪发。
3. 准备衣物:放疗前请准备棉质宽圆领贴身衣物,领口开于颈部翻折线以外,无 缝边或软边无染色更佳。
4. 购买鼻咽冲洗器及超声雾化吸入机:详细用法见下述。
5. 购买空气加湿机、香薰机:头颈放疗患者常伴有口干,反复饮水及排尿严重影 响患者夜间休息质量,购买加湿机或者香薰机,于患者头部小范围提高空气湿 度,有利于保持患者口腔湿润, 减少饮水及排尿次数,改善患者夜间休息质 量。
6. 租房:头颈部患者放疗期间需医疗支持的危急症状较少,鼓励患者附近租房门 诊治疗,每日返院 1 小时左右。能更好的减少心理压力、提高休息质量、加强 饮食营养,进而增强患者的体质, 减低治疗反应、提高治疗效果。
二、 放疗中注意事项
1. 冲鼻:鼻咽及鼻腔放疗的患者,鼻腔分泌物多容易引起鼻塞、后鼻孔黏连等症
状,影响放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要求患者购买鼻咽冲洗器,放疗 5-10 次 时开始鼻咽冲洗,采用温开水+食盐, 每日早晚冲洗一次,水流由鼻孔冲入、 由口腔或对侧鼻孔流出。有活动性出血时应暂停冲洗,分泌物多时加强冲洗次 数。 放疗后冲鼻需坚持至放疗后 3-5 年。
2. 漱口:放疗期间严格注意口腔卫生可减低口腔放疗反应,每日淡盐水漱口 3 次 以上,每次进食后应将口腔食物残渣漱干净。 放疗期间尽量选用含氟、抗过 敏、刺激性小的牙膏及软毛的牙刷,保护牙冠、减少对牙龈对损伤。 可选购依 信漱口水等加强抗菌作用。
3. 口干:头颈部放疗唾液腺容易受到损伤,分泌口水的细胞比分泌唾液淀粉酶、 溶菌酶及其他消化酶的细胞受损伤更严重,所以唾液水分减少会变得白色粘 稠,并不是感染引起的痰, 建议患者养成习惯将其吞下,有助于消化。当其变 成黄色时,证明有合并感染,建议吐掉,并酌情就诊医生处理。
4. 张口锻炼:头颈部放疗患者颞颌关节有一定受照剂量,容易导致颞颌关节纤维 化。少量纤维束生成时可通过张口锻炼将其扯断,不致引起严重后果,如果一 段时间内未进行张口锻炼,容易导致纤维束数量过多,严重影响张口能力,进 而影响咀嚼、呼吸等功能,降低生活质量。 要求头颈放疗患者, 坚持每日最大 幅度张口锻炼 200 次以上, 直至放疗后 3-5 年以上。
5. 咽痛、口腔溃疡:头颈放疗容易引起口腔、咽喉粘膜损伤, 一般从放疗 8-10 次开始出现, 20-25 次最为严重。粘膜充血红肿、粘膜溃疡均可伴明显疼痛、
吞咽困难、痰多咳嗽等症状。医生做出的各种对症处理均为治标措施, 只有充 足的营养增加粘膜修复速度,粘膜修复才是从根本上解决不适症状的方法。切 记疼痛初期坚持加大营养力度,才是打断可能发生的恶性循环最有效的方法, 否则越吃不下去越会痛,导致整个治疗期间痛苦加倍,且治疗效果受影响。放 疗期间建议购置超声雾化吸入机, 放疗期间及放疗后可采用温开水+食盐喷喉 湿化口腔及呼吸道,咽痛明显时按照医生嘱托使用药物进行雾化吸入控制症 状。(常用药物:氯化钠 10ml,溶剂,每次用;维生素 B12 针剂:加快粘膜 修复,每次用; 庆大霉素: 抗菌素,局部抗感染,常用;沐舒坦:化痰药,痰 多时用; 普米克令舒:激素类,控制症状,遵嘱使用;利多卡因:麻药,止 痛,遵嘱使用) 。当疼痛明显影响进食及休息质量时,可考虑止痛药物控制症 状。
6. 皮肤保护:放疗期间放疗范围内皮肤可能发生色素沉着、脱皮、瘙痒、糜烂等 症状,要谨慎保护好皮肤, 防止破溃、感染并留下疤痕。注意选用棉质宽圆领 衣物,不接触颈部;不佩戴项链; 不能照射太阳,出门使用围巾及遮阳伞;不 用过冷过热的水冲洗局部; 局部禁用刺激性强的洗浴用品;勤剪指甲, 防止抓 伤;禁止涂抹未经医生许可的任何外用药物。放疗初期可选用皮肤保护剂比亚 芬(非必须), 放疗期间早晚薄涂放疗范围, 禁止厚涂及放疗前涂,发生破皮 后禁止使用皮肤保护剂,可采用贯新克喷涂局部促进创面愈合。发生皮肤瘙 痒,可至中药店购买(冰片 5g+滑石粉 50g)研粉外用, 涂抹瘙痒的位置,禁 止涂于创面。 皮肤保护需坚持至放疗后 3 月左右、皮色基本恢复正常后。
7. 口唇开裂、鼻腔干燥:可选用无刺激性的润唇膏、鱼油丸进行局部滋润。
8. 眼部不适:病灶离眼部较近的患者,放疗期间可能出现分泌物多、红肿、畏 光、 溢泪等眼部不适,可就诊眼科开具相应的药物进行保护。
9. 化疗:有需要的患者病区会安排病床进行化疗,患者提前于门诊复查血象后入 院能提高病房的利用率、减少住院费用。化疗的常见副反应主要有恶心呕吐、 腹痛腹泻及血象减低,患者化疗期间多喝水、注意饮食及休息, 有特殊不适及 时通知护士。化疗后按医生要求复查血象及加强复诊。
10.饮食:恶性肿瘤属消耗性疾病,需要更多的营养维持身体消耗。 肿瘤患者饮食 营养应重点加强优质蛋白类的食物,除平常进食后会过敏、咽痛、腹泻等不适 的食物外,肿瘤患者严禁忌口, 鸡蛋、牛奶、牛肉、海鲜、鱼类、奶粉、蛋白 粉均可多吃。 汤类饮食仅能溶解糖类、维生素类营养,其他营养成分均不溶于 水,不能用汤水来替代固体食物。 放疗期间及放疗恢复期应戒烟酒。 发生临床 症状时可按医嘱进行饮食辅助治疗:如红枣、红豆、阿胶等食物,有纠正贫血 的作用; 花生衣煲汤有升高血小板的作用;无糖尿病的患者饮用蜂蜜水能缓解 口干、通便;花旗参、金银花、乌梅+桂皮等泡水有缓解口干的作用;牛奶有 护胃作用等。
11.休息:放疗期间加强休息, 任何影响休息质量的症状应予复诊时反馈给医生, 做出相应处理, 加强休息质量。适当的运动对患者整体的身体状况有改善作 用,运动的强度可根据患者的体能自行决定, 以不致引起累积性疲劳为准。
12.静脉营养:静脉营养费用高、效价低、副反应多、抑制食欲、长期会引起消化 功能退化,为不能进食的重症患者采用的补救方法。放疗期间优先鼓励患者多
饮食, 必要时可选择留置胃管鼻饲营养或胃造瘘术补充营养,静脉营养属于最 后、 短时内支持治疗的选择。
13.中药辅助:由于中药属复合成分药物,其内复杂的成分对身体器官的负荷、对 放化疗效果的影响尚未能完全明确。原则上不建议患者放化疗前及放化疗期间 同时使用中药治疗。放疗后中医辅助以调理身体为主,不建议进行中药抗肿 瘤。
14.定期复诊:放疗期间有特殊及紧急情况可随时就诊。非紧急情况请于每周三下 午挂肿瘤放射治疗专科门诊号返 5 号楼负一楼诊室进行复诊、记录和处理放疗 期间反应、交代下周放疗注意事项。其他时间非急症原则上不接诊, 留出时间 医生进行计划勾画、病案整理、会诊及完成科研任务。
三、 放疗后注意事项
1. 延续放疗期间的处理:包括坚持皮肤保护、口腔卫生、张口训练、冲鼻、饮食 营养等。
2. 颈部活动及适当按摩:放疗野内皮肤基本恢复正常后可开始加强颈部活动及适 度的颈部肌群按摩,减少局部肌肉及软组织纤维化造成的不适及功能受限。头 颈患者放疗后 3-6 月发生头面部水肿,包括面肿、双下巴、发声变化等,属放 疗后正常改变, 会自行消退,无需过度紧张及就诊。
3. 适当锻炼,尽早恢复正常工作生活:放疗后患者进行力所能及的锻炼及工作, 有利于改善体质、促进食欲等,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4. 放疗后应避免:过度劳累;药物滥用;酗酒; 忌口; 中药抗肿瘤等。
5. 复查安排:鼻咽及头颈部放疗患者治疗后复查,常规建议:放疗结束 1 月复查 抽血及肿瘤局部情况;放疗后 3 、6 、12 月及之后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放疗期 间有特殊症状及血象改变的患者复查按医生交代安排。
6. 不适随诊:放疗后患者发生不适, 可就诊急诊、放疗门诊及原手术、化疗科室 处理。
四、 院外患者需尽快就诊的症状
1. 全身不适:晕厥、头晕、 全身乏力、心慌等。
2. 涕血:无法自行停止的持续性出血。
3. 发热:超过 39℃的发热,或长时间未见好转的低热, 或伴有惊厥、呼吸困难等 不适症状。
4. 腹泻:轻度腹泻可自购思密达服用。每日腹泻超过 3 次以上,水样泻、柏油样 便等需就诊处理。
5. 颈部糜烂:颈部皮肤糜烂, 或短期内糜烂症状急速加重,或伴有脓性分泌物需 就诊处理。
6. 喷射状呕吐:放射范围涉及到脑部到患者,如发生意识不清、头部不适、视觉 改变、走路不稳及喷射状呕吐等症状,表明颅内压增高,需紧急就诊。
7. 影响到休息及进食的其他症状:治疗期间任何焦虑、失眠、疼痛、咳嗽、鼻 塞、呼吸吞咽困难等影响到进食及休息的持续症状, 需就诊处理。
8. 其他严重不适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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