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前荆门市将正式启动2013年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兑付工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荆门分公司12日表示,届时,需要者可到所在地国寿营销服务网点进行咨询、办理。
据了解,此次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荆门分公司具体承办我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括“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我市参保(合)人群约230万人。
根据规定,大病保险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对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报销后,年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 80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分段比例给予补偿。其中,新农合赔付标准为:8000元以上—30000元部分按50%赔付;在30000元以上— 50000元的部分按60%赔付;在5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赔付,封顶线为30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一、二档按下列分段比例予以赔付:8000元—30000元的部分按50%赔付;在30001元—50000元的部分按55%和60%两个档次赔付;在5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按 60%和70%两个档次赔付。
据介绍,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城乡居民可就近到县市区和乡镇国寿销售服务网点咨询、办理补偿申请手续。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就医发票或分割单等结算凭证、身份证明、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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