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世卫组织2008年对造血和淋巴组织肿瘤的分类,经组织学检查确认为成熟T细胞和NK细胞肿瘤的诊断。基于组织学诊断,患者将被分配到两个队列中的某一个:
队列1:结外NK/T细胞淋巴瘤
队列2:其它成熟的T细胞和NK细胞肿瘤,仅限于以下组织学类型:
外周T细胞淋巴瘤 - NOS
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
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
3.既往接受过一种或更多种适当的全身治疗(如队列1的以L-天冬酰胺酶为基础的治疗,以及队列2的联合化疗如CHOP、EPOCH或类似治疗)。既往单用放疗是不可接受的。
完成最近治疗后12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为难治性疾病。难治性疾病定义为未能在最近的治疗中达到CR或PR,而最近的治疗是针对成熟的T细胞或NK细胞淋巴瘤的适当全身治疗。
具有可测量的病灶,定义为≥1个的最长直径> 2 cm的结节病灶或最长直径> 1 cm的结外病灶。
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或2(表 3)。
5.预期寿命≥6个月。
6.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00/mm3(测量ANC之前7天内没有使用生长因子支持)。
血小板> 50,000/mm3(测量血小板之前7天内没有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或输血)。
血红蛋白> 80 g/L(之前接受过输血是可接受的)。
肌酐清除率≥3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或通过核医学扫描或24小时尿液采集样本测量(附录 9)。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3.0 x 正常范围上限(ULN)。
血清总胆红素< 2.0 x ULN(除非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
7.患者的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必须在>6个月之前完成,任何T细胞嵌合抗原受体(CAR-T)治疗必须在>12个月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