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8359|回复: 28

我是淋巴瘤患,移植期间遭遇日企辞退。请求病友们关注和帮助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5-10-4 18: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我是淋巴瘤患病小伙,哈文,面对疾病,我的家人,爱人,朋友,包括自己从来都没放弃过,但在我最脆弱的时候面对移植治疗期间,遭遇日企辞退,(百奇,百醇,格力高公司)。我这辈子都不用小日本东西,在中国挣中国人钱,员工有病了,说辞退就辞退!
我本人现在在北京肿瘤医院,过两天想去三里屯等地,宣传日企格力高此次辞退事件!
论坛的朋友们有没有能给予帮助,尤其媒体力量,帮我出出主意,这里谢谢了,13840084439,微信电话
185152yzl2hlmfl5algaec.jpg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4 18: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淋巴瘤患者,治疗期间遭遇日企辞退,请求吧友关注与帮忙

病理会诊:专家看切片
我是淋巴瘤患病小伙,哈文,面对疾病,我的家人,爱人,朋友,包括自己从来都没放弃过,但在我最脆弱的时候面对移植治疗期间,遭遇日企辞退,(百奇,百醇,格力高公司)。
我本人现在在北京肿瘤医院,过两天想去三里屯等地,宣传日企格力高此次辞退事件!
论坛的朋友们有没有能给予帮助,尤其媒体力量,帮我出出主意,这里谢谢了,13840084439,微信电话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863

主题

5950

帖子

2万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苏大附一院
目前状态
天堂
最后登录
2018-4-29

一生平安家人平安康复1-3年

发表于 2015-10-4 18: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给你发个相关法律法规供参考,自己对照看你以前就职公司是否有侵权行为,如有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79号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结疗,2017年7月28日确认复发。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863

主题

5950

帖子

2万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苏大附一院
目前状态
天堂
最后登录
2018-4-29

一生平安家人平安康复1-3年

发表于 2015-10-4 19: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法规解读
  
对于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规定还应参照劳动部关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尽管该文件发布时间距现在已有十五年了,但在没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前还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这里的医疗期特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如何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医疗期能否延长?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内的待遇如何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怎么办?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执行。
对农民工的医疗期如何规定?
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已经依法废止,农民工的医疗期规定适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其他企业职工一样平等对待。
工伤医疗期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大致范围,地方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伤,制定不同的停工留薪期。
2013年12月结疗,2017年7月28日确认复发。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4 19: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苏州施 发表于 2015-10-4 18:59
给你发个相关法律法规供参考,自己对照看你以前就职公司是否有侵权行为,如有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去 ...

下一步我应当去鉴定,评级?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1

主题

171

帖子

39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弥漫大B细胞
目前状态
治疗中
最后登录
2016-9-6
发表于 2015-10-4 19: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
找当地劳动部门应该可以吧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863

主题

5950

帖子

2万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苏大附一院
目前状态
天堂
最后登录
2018-4-29

一生平安家人平安康复1-3年

发表于 2015-10-4 19: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小哈文 发表于 2015-10-4 19:11
下一步我应当去鉴定,评级?

我个人建议,你拿这个法规和以前的公司进行交涉,你可以先确认你自己的医疗期是否已超过法规规定的期限,
如超过,那么用工方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也就无话可说,但是可以看看用工方是否按照法律要求给出了合理的赔偿。如果没有给出,那么可以提出你的合理诉求。如果医疗期未满,那么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要求裁定用工方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13年12月结疗,2017年7月28日确认复发。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4 19: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苏州施 发表于 2015-10-4 19:25
我个人建议,你拿这个法规和以前的公司进行交涉,你可以先确认你自己的医疗期是否已超过法规规定的期限, ...

我质询过律师,通过法律劳动仲裁行不通,我现在想通过媒体,给予快消品日企(格力高饼干)施压,来继续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补偿!不知媒体能否介入,社会能否关注,这是主要的,谢谢你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9

主题

339

帖子

1787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滤泡性淋巴瘤III级
就诊医院
解放军307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5-10年
最后登录
2017-3-29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5-10-4 19: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找人力社保局劳动仲裁  
本人滤泡三级三a,与086已抗战近4年,年初复发使用FC方案治疗,效果不明显,但瘤体还在疯长,现在治与观察间徘徊,痛苦中等待新药。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

主题

4

帖子

16

家园豆

最后登录
2016-2-19
发表于 2015-10-4 22: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你当初就不应该给小日本干活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59

主题

999

帖子

1297

家园豆

您的身份
家属
病理报告
B细胞淋巴瘤
就诊医院
上海新华医院
目前状态
治疗中
最后登录
2022-2-25
发表于 2015-10-4 22: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找劳保人社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37

主题

419

帖子

1459

家园豆

您的身份
家属
病理报告
滤泡转弥漫大b细胞
就诊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目前状态
治疗中
最后登录
2023-2-22
发表于 2015-10-4 22: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北京肿瘤医院也是全部都是用塑料袋隔开的吗?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

主题

98

帖子

581

家园豆

最后登录
2019-2-19
发表于 2015-10-4 23: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太老了,这些劳动法规,难与时俱进保护劳动者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0

主题

446

帖子

1877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霍结节硬化型
就诊医院
山东临沂人民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6-9-8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5-10-5 0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小日本就不是好玩意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07: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芒果小布丁2015 发表于 2015-10-4 22:17
找劳保人社

嗯,谢谢!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07: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赵英俊 发表于 2015-10-5 06:53
小日本就不是好玩意

是的,我之前月工资6钱,请病假后一月就给我开1040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70

主题

2002

帖子

1万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弥漫大B细胞
就诊医院
复旦附属肿瘤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5-10年
最后登录
2024-5-24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5-10-5 07: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病假多久了?时间长了是可以辞退的。但是辞退时可以和公司协商拿些补助。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CD20+,CD10-,Bcl-6-/+(部分细胞阳性),Bcl-2+,MUM1+,CD3-,CD5-,Ki-67+(约70-80%)。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07: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孙雪云 发表于 2015-10-5 07:45
病假多久了?时间长了是可以辞退的。但是辞退时可以和公司协商拿些补助。
...

2年了,但格力高属于快消品饼干,每年在中国销售额超过3千万,没太多国人认知它是日企,如果能受到媒体关注社会舆论影响,直接可影响其销量与品牌形象,故与我协商解决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70

主题

2002

帖子

1万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弥漫大B细胞
就诊医院
复旦附属肿瘤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5-10年
最后登录
2024-5-24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5-10-5 08: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小哈文 发表于 2015-10-5 07:50
2年了,但格力高属于快消品饼干,每年在中国销售额超过3千万,没太多国人认知它是日企,如果能受到媒体关 ...

你在这公司工作几年了?如果他在你的事件中没有违法,媒体不会关注的,我想你只能打同情牌和公司协商延长医疗期或者尽量想办法多拿点补助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CD20+,CD10-,Bcl-6-/+(部分细胞阳性),Bcl-2+,MUM1+,CD3-,CD5-,Ki-67+(约70-80%)。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12

主题

89

帖子

233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经典型霍奇金
就诊医院
沈阳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3年
最后登录
2015-10-20

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5 08: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孙雪云 发表于 2015-10-5 08:00
你在这公司工作几年了?如果他在你的事件中没有违法,媒体不会关注的,我想你只能打同情牌和公司协商延长 ...

明白了,谢谢了,工作没多久,刚满1年就得病了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同样的经历 使我们与你感同深受!

这里是病友帮病友一起度过难关的精神家园!

工作室 媒体报道


© Copyright 2011-2021. 荷小朵(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0048145号-5
京卫[2015]第035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非经营性-2021-0110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5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