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泡性淋巴瘤造血干细胞移植(HCT)和细胞疗法(CAR-T)的临床实践建议-美国移植与细胞治疗学会(ASTCT)和欧洲血液和骨髓移植学会(EBMT)联合出品
亮点/主要建议:
○自体HCT推荐作为以下患者巩固治疗的一种选择:接受一线免疫化疗治疗后24个月内疾病进展并且没有组织学转化的证据,二线挽救治疗达到CR或PR。 ○CAR-T应被视为二线或后续治疗后未达到CR或PR的患者的一种选择。 ○在某些特定病例中,异基因HCT可被视为三线或更多线系统性治疗后复发但化疗敏感患者的巩固治疗手段,患者应处于以下临床场景中:CAR-T后失败;CAR-T不可及;并发治疗相关的髓系肿瘤或骨髓衰竭综合征。
说明
滤泡性淋巴瘤(FL)是在全球范围内被诊断出的非霍奇金淋巴瘤中第二常见的组织学类型。这种疾病的特点是临床表现惰性,但无法通过标准的免疫化疗(CIT)或靶向治疗治愈。FL患者的临床表现也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在接受一线CIT治疗后2年内出现早期疾病复发的亚群(POD24)预后不良。
多年来,已经批准了几种针对FL患者的新疗法,使得当前时代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得到改善。但是,除了造血干细胞移植(HCT)外,还没有发现其他治疗方法 有治愈潜力。最近,两种靶向CD19的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疗法(CAR-T),即tisagenlecleucel(tisa-cel)和axicabtagene ciloleucel(axi-cel),已被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R/R)FL。CAR-T的批准扩展了R/R FL患者的有效治疗手段,但也增大了FL中关于细胞疗法和自体和异体HCT的最佳时机和顺序方面的不确定性。
无论是在利妥昔单抗出现之前还是出现之后的时代,自体HCT作为FL的一线巩固治疗都未显示出对OS有任何改善,因此,大多数时候自体HCT只用于化疗敏感的复发性疾病的背景下。异体HCT治疗复发性FL的疗效也存在很大的争议,但对移植的时机和地位缺乏明确的共识,特别是新疗法出现后。利妥昔单抗前后时代比较性研究的结果显示,自体HCT对比异体HCT,自体HCT的非复发死亡率(NRM)较低,但这种益处被更高的复发风险所抵消,最终导致OS相似。
随后在利用移植物抗淋巴瘤(GVL)效应的同时限制NRM的尝试使得在FL中的异体HCT 中减低强度(RIC)/非清髓(NMA)预处理方案得到更多的应用。
据报道,POD24患者的5年OS为50%,而非POD24的患者为90%。POD24与不良OS的关联也在超过5000名患者汇总分析中得到了验证。回顾性研究表明,自体HCT可以改善 CAR-T前时代POD24患者的预后,特别是在一线CIT失败后的第一年内使用时。当比较POD24患者自体HCT和异体HCT时,在多数研究中都观察到了关于NRM和疾病复发的时变效应,即异体HCT后更高的NRM的影响在一年后消失,复发率较低的优势得以显现。
在FL中移植与CAR-T等新型细胞疗法的比较研究目前还没有,并且难以开展。为临床模糊领域提供临床实践建议不仅可以帮助移植和细胞治疗的医生,而且也能供淋巴瘤专家和将患者推荐给移植和细胞治疗项目的社区医生参考。
因此,美国移植和细胞治疗学会(ASTCT)承担了这项制定共识建议工作,该项目代表了ASTCT和欧洲血液和骨髓移植(EBMT)学会的共同努力,旨在阐明移植和细胞疗法在当代FL患者中的作用、时机和顺序。在R/R FL中使用双特异性抗体不在本项目的范围内。
建议:
表三 最终临床实践指南共识声明-滤泡性淋巴瘤一线免疫化疗后移植和CAR-T细胞治疗
问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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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家组不建议将自体或异体移植作为一线治疗后完全或部分缓解的符合条件的FL患者的巩固治疗。 | | | | 2.专家组不建议在临床试验的前提之外对一线治疗后完全或部分缓解并符合条件的FL患者进行CAR T细胞治疗。 | | | |
†如果超过70%的小组成员投票赞成拟议的声明,则特定声明被定义为已达成正式共识。
表四 最终临床实践指南共识声明-复发性FL移植和CAR-T细胞治疗(首次复发发生在一线免疫化疗后不到24个月内[POD24],并且没有组织学转化证据)
问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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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家组建议将自体移植作为二线治疗后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发性POD24 FL患者巩固治疗的一种选择。 | | | | 2.专家组不建议将自体移植作为二线或后线治疗后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FL患者的巩固治疗。 | | | | 3.专家组不建议将异体移植作为二线治疗后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发性POD24 FL患者的巩固治疗。 | | | | 4.专家组不建议在二线治疗后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发FL使用商业CAR-T细胞疗法。 | | | | 5.专家组认为CAR-T细胞疗法是二线或后线治疗后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患者的一种治疗选择。 | | | |
表五 最终临床实践指南共识声明-移植和CAR T细胞治疗远期首次复发、第二次复发和F多次复发的FL
问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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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家组不建议自体移植作为二线或后线治疗后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发FL患者的巩固治疗。 | | | | 2.专家组建议对二线治疗后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的复发FL患者考虑CAR-T细胞治疗。 | | | | 3.专家组建议对三线或后线治疗后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的复发FL患者考虑CAR-T细胞治疗。 | | | | 4.专家组建议自体移植后复发并且最近一次抗淋巴瘤治疗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发FL患者考虑CAR-T细胞治疗。 | | | | 5.专家组不建议自体移植作为CAR-T后复发、最近一次抗淋巴瘤治疗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FL患者的巩固治疗。 | | | | 6.专家组建议三线及以上治疗后复发、符合条件的FL患者,在以下临床场景下考虑异体移植作为巩固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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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自体移植后早期复发,CAR-T细胞疗法不可及 | | | | | | | | | | | | 7.专家组建议仅对最近一次抗淋巴瘤治疗后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的患者考虑异体移植作为挽救/巩固手段。 异体移植取决于良好的体能状态以及足够的器官功能。 | | | | 8.专家组建议异基因移植后复发、未治疗或最近的抗淋巴瘤治疗后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符合条件的FL患者进行CAR-T治疗。 | | | |
参考文献
IqbalM,et al.Clinical Practice Recommendations for Hematopoietic CellTransplantation and Cellular Therapies in Follicular Lymphoma: A CollaborativeEffort on behalf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Transplantation and CellularTherapy and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Blood and Marrow Transplantation.TransplantCell Ther . 2024 Jul 5:S2666-6367(24)00487-1. doi: 10.1016/j.jtct.2024.0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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