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4597|回复: 0

女性,62岁,滤泡淋巴瘤二级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12

1200

主题

7280

帖子

3万

家园豆

您的身份
病友
病理报告
原发纵膈弥漫大b细胞
就诊医院
北京301医院
目前状态
康复10-20年
最后登录
2024-11-24

博学多才一生平安家人平安康复1-3年

发表于 2018-9-4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什么是代问诊:帮助办理专家问诊

代问诊于2018年7月29日 北京301医院 杨清明 门诊
病史
2018.4月发现面颈下有一异物。
2018年4 月16日彩超显示:甲状腺实质弥漫性病变,左侧叶下极实质性结节,:T—R4A类(大小37mm*27mm,低回声,形状不规则,内光点粗),甲状腺左侧叶余结节:T—R4A类,甲状腺右侧叶囊性结节T—R2类,左侧颈部6区多发肿大淋巴结(较大约9*5mm,低回声,内光点粗,分布欠均匀)。
4月24日FNA示(左甲状腺穿刺涂片)送检见大量淋巴细胞,细胞有异型,肿瘤不能排除,并于2018年5 月10日行左侧单侧甲状腺切除术+左侧单侧喉返神经探查术,术中快速病检报告示:左侧结节性甲状腺肿并桥本氏病,区域上皮增生活跃伴嗜酸性变,部分淋巴组织增生,需待慢蜡及免疫组化明确有无淋巴瘤变。
医院5月10日免疫组化和5月25日基因分子重排MALT1基因FISH检查结果显阴性,IGH、IGK、IGL重排克隆性分析提示B细胞淋巴瘤克隆性基因重排检测为阳性,首先医院病理科诊断为“粘膜相关淋巴组织结外边缘区B细胞淋巴瘤变(MALT淋巴瘤),
6月6日请北京周小鸽病理分析免疫组化诊断为“甲状腺非霍奇金滤泡性淋巴瘤Ⅱ级,经湘雅医院病理科再次会诊后承认北京周小鸽诊断为“甲状腺非霍奇金滤泡性淋巴瘤Ⅱ级”。
6、7月份附一入院完善检查,完善PET/CT检查,骨髓穿刺检查,流式检查,血液检查、心电图等检查。骨髓无异常。
医院诊断为滤泡性“淋巴瘤Ⅱ级2期”给出的治疗方案为:
1、暂不治疗进行观察,定期复查。
2、单药美乐华治疗。
   现患者身体状况较为正常无发热、消瘦、盗汗等B症状现象,也未发现全身何处有肿胀。不适状况主要就是甲状腺手术后复发了原来的咳嗽,表现为咳稀痰,经服止咳药和头胞等药物后咳嗽停止,但一停药又开始咳嗽,反复出现以上症状已有四月余,无其他症状。
   既往病史:2011年3月患有乳腺癌,在湖南医院行四次化疗后于5 月对右乳切除手术。2011年共进行了6次化疗,25次放疗。到今年均正常,无复发或转移迹象。

疑问
1、从现有检查结果来看,是否可以明确诊断为“甲状腺非霍克金滤泡性淋巴瘤Ⅱ级”,因为毕竟当时两家医院诊断有差异。
2、从PET/CT检查结果来看,定为2期是否准确,因为双肺门处和胃部SUV分值较高,淋巴瘤究竟累及几个点,可否做放疗?
3、想知道FLIPI预后评分情况?
4、医嘱过于简单,称观察不放心就开始治疗,没讲清观察或治疗的利弊,观察需要注意什么。请教授能解惑?
5、如要治疗,请问我们普通退休老人用什么方案为好?
6、现在患者现在的咳嗽是否与淋巴瘤有关,如有关,需采取什么治疗措施?

答复
1、从临床表现,病理免疫组化以及分子生物学的检查结果分析,诊断符合滤泡性淋巴瘤亚型,而且两家医院的病理科也都明确了同一诊断。不必再有疑虑。病理科医生认识的差异经常见到,他们能统一认识就可以。
2、从PETCT检查结果分析,明确或肯定的病灶有甲状腺处,锁骨下和纵膈,双侧颈部,肺门处可疑;胃壁处考虑炎症。主要病灶位于橫膈一侧,所以分为2期是正确的。对于1-2期的病例,可以先做放疗,或者化疗后做放疗。由于本病是一种全身性疾病,我主张全身化疗后使病灶局限后,再做病灶受累的部位放疗,从而治疗更彻底。
3、FLIPI预后主要适用老年人,分组更细一些,如果你的乳酸脱氢酶不高,分期为2期,血红蛋白正常,病灶小于5个部位,只是年龄偏大,可以分到低危组,预后较好。
4、滤泡淋巴瘤如果不出现下述情况,可以不着急治疗;有全身症状,如发热,消瘦盗汗等;血细胞减低如贫血,血小板减少;巨大包块,如腹部或者纵膈肿瘤大于8厘米;疾病进展比较快;累及主要脏器或器官如肺,肝,肾,骨骼等。出现上述情况,是开始治疗的提示,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但病人治疗心切,也可以适当提前开始治疗。
5、滤泡淋巴瘤的标准治疗是R-CHOP方案,如果老年人体弱,耐受性差,也可以用R-COP方案治疗。这些要参考病人体质,肿瘤大小,病理类型等多种因素。
6、可能关系不大,因为没有见到纵膈气管受压的检查。可能与支气管感染有关,建议用一些消炎药加镇咳治疗。如果效果不好,再检查纵膈和肺门有无气管受压的情况发生。
Scan.jpg

我是弥漫大B康复八年,有问题可以加我微信13691455321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同样的经历 使我们与你感同深受!

这里是病友帮病友一起度过难关的精神家园!

工作室 媒体报道


© Copyright 2011-2021. 荷小朵(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0048145号-5
京卫[2015]第035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非经营性-2021-0110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5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