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O:利妥昔单抗不能改善伴骨骼侵犯弥散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结局
患者EFS与OS结局 A,B:未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C,D: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 研究要点:
- 本研究针对接受或不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伴有骨骼侵犯的侵袭性B细胞淋巴瘤患者,旨在考查放疗的临床表现、结局及作用;
- 针对9项由德国高级非霍奇金淋巴瘤研究组进行的连续性前瞻性临床试验,通过回顾性方式分析了伴骨骼侵犯患者的结局;
- 利妥昔单抗不能改善伴骨骼侵犯弥散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结局;对骨骼侵犯部位进行放疗可取得获益。
在2013年9月23日在线出版的《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上,发表了德国萨尔大学Michael Pfreundschuh博士等人的一项研究结果,该研究针对接受或不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伴有骨骼侵犯的侵袭性B细胞淋巴瘤患者,旨在考查放疗的临床表现、结局及作用。
该研究针对9项由德国高级非霍奇金淋巴瘤研究组进行的连续性前瞻临床试验,通过回顾性方式分析了伴骨骼侵犯患者的结局。
研究结果表明,在3,840例患者中,292例(7.6%)存在骨骼侵犯。在针对预后良好年轻患者进行的美罗华国际性试验(MInT),以及针对老龄患者进行的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治疗60岁以上患者(RICOVER-60)研究中,随机联用利妥昔单抗方案可改善无骨骼侵犯患者的无事件生存率(EFS)及总生存率(OS),但不能改善伴有骨骼侵犯患者的结局(EFS)。经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与强的松(CHOP)联合利妥昔单抗方案治疗后发现,骨骼侵犯与较差结局有关,但单纯经CHOP方案(无利妥昔单抗)治疗后,未发现上述关联。与利妥昔单抗相反,对骨骼侵犯部位进行放疗与相关风险降低有关。
该研究表明,利妥昔单抗不能改善伴骨骼侵犯弥散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结局,但该研究数据表明,对骨骼侵犯部位进行放疗可取得获益。研究作者认为,对于经免疫化疗后,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结果呈阴性的患者,应通过合理设计的前瞻性试验,对骨骼侵犯部分放疗方案作为一个备用方案的适当性进行考察。
研究背景:
抗CD20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联合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与强的松(CHOP)化疗方案可改善弥散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的结局。然而在如今的利妥昔单抗时代,目前不同部位淋巴结外侵犯的预后影响方面的文献仍较为匮乏。
骨骼侵犯占淋巴结外侵犯的比例不到5%,不超过1%的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伴有骨骼侵犯,骨骼侵犯常为生发中心样亚型。Ostrowski等人认为,可将骨淋巴瘤分为4个亚群:(1)孤立性骨淋巴瘤,(2)多灶性骨淋巴瘤,(3)远端淋巴结转移,以及(4)存在内脏转移的病例。然而,借助于更为敏感的成像技术,如核磁共振及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孤立性骨转移病情患者比例正在降低,同时许多机构治疗在治疗存在骨骼侵犯DLBCL患者时,会采取与其他类型DLBCL同样的措施。
本研究通过德国高级非霍奇金淋巴瘤研究组(DSHNHL)相关前瞻性试验,对接受或不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伴有骨骼侵犯DLBCL患者结局进行了分析,研究目的为,对接受或不接受利妥昔单抗患者的临床特征进行考察,并鉴定出影响此类患者结局的预后因素。 信源地址:http://jco.ascopubs.org/content/early/2013/09/18/JCO.2012.48.0467.abstract
转自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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